尊敬的客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使用本公司的虚拟主机,如果近期您的站点无法正常访问,请您先检查您的网站是否已经做好备案工作:
一、站点绑定的所有域名中有一个域名没有备案;
二、任意一个绑定的域名所访问的首页没有放置备案号,并超链接到备案中心站点;
三、任意一个绑定的域名所访问的首页所在目录没有建cert目录或没有在该目录中放置该域名备案所对应的电子证书;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 33 号)有关规定,我司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开始排查站点,如果您的网站没有按照要求备案,我们将关闭您的主机的 WEB 状态,只有当您的主机绑定的域名提交备案通过审核分配备案号后方可开启。
特别提醒:
1.如果您已经提交备案并取得备案号,请您及时联系我司的客服专员提供您的备案号以及电子证书。以便在第一时间为您开通主机。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2.如果您主机上绑定多个域名,请您注意主体是否为同一主体。如果是,请您注意把域名都填写到备案信息的域名列表中;如果不是同一主体,请注意分开提交备案,以免引起因域名未备案导致主机被关闭。
3.将备案号/经营许可号显示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4.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 http://www.miibeian.gov.cn/。
5.安装完证书以后,如果需要修改信息,应使用该证书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在icp备案信息采集中进行修改然后提交,等待通信管理部门进行重新审核,得到新的电子证书后用户重新安装电子证书。
ICP备案网站 http://www.miibeian.gov.cn
备案流程 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liuchengtu2.jsp
备案常见问题 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FAQs.htm
200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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